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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青岛滨海学院医学院第一届护理技能大赛方案

    发布日期:2016-06-03

    为进一步巩固护理学生的专业技能,激发护理人员学习创新、钻研技术、成长成才,推动护理技能练兵活动的蓬勃开展,掀起学技比武热潮,为学生就业打下坚实基础,也为在全院实施人文素质教育的同时抓好学生专业技能,经医学院讨论决定,在全院开展以“加强专业技能,激发专业热情”为主题的青岛滨海学院医学院第一届护理技能大赛活动,为保证大赛圆满顺利进行,特制定本活动方案。

    一、大赛名称

    青岛滨海学院医学院第一届护理技能大赛

    二、大赛安排与奖项设置

    大赛分为预赛和决赛。

    1.预赛

    方案:以班级为单位组织,全体学生参加,由班级指导教师通过对静脉输液操作考试,选拔2名选手进入决赛。第3名作为优秀奖。

    2.决赛

    方案:决赛项目为无菌技术操作各选手抽签决定参赛顺序,通过决赛项目产生一等奖2名、二等奖4名、三等奖6名。

    3.优秀指导教师奖:大赛为获奖选手的指导教师设置优秀指导教师奖。

    三、比赛时间及地点

    预赛:2016年5月28日8:30-17:30,聚德楼502教室

    决赛:2016年6月10日8:30-11:30,聚德楼404教室

    四、成绩评定

    1.预赛:由轮训指导教师完成,依据静脉输液操作评分标准打分。

    2.决赛:现场各位评委依据无菌技术操作评分标准分别打分,(评委由青大附院和胶南市人民医院护理专家担任,操作总分为100分,去掉一个最高分,去掉一个最低分,取平均分作为最终成绩,由高到低排出名次。如成绩相同,名次并列。

    五、比赛规则

    1.选手必须持本人学生证、身份证,由工作人员核实身份后组织抽取参赛号码,缺者则取消参赛资格。

    2.选手进入考场比赛时需以参赛号码进行报告,不得报告本人姓名,违规者取消参赛资格。

    3.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,服从指挥。

    4.赛前一日,指导教师及选手应熟悉比赛场地和设备。比赛当日选手必须按比赛时间,提前30分钟检录。

    5.选手须服从评委裁决。比赛过程如有异议,应由指导教师在当日向大赛执委会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述。指导教师和选手不得与大赛工作人员直接交涉。

    6.选手在比赛过程中,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评委示意;选手之间不得互相询问,违者按作弊处理。

    7.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,如有特殊情况,需经评委或考场工作人员同意后作特殊处理。

    8.参赛选手必须着夏季护士服、护士帽、护士鞋、头花进入赛场,选手不得在参赛服饰上作任何标识,不得携带移动电话进入赛场,违规者则取消本次比赛成绩。

    9.选手比赛开始、终止时间由赛场计时员记录在案。选手提前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。

    六、比赛申诉与仲裁

    1.参赛选手对不符合比赛规定的用物,有失公正的检测、评判,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,均可提出申诉。

    2.选手申诉均须通过本代表队领队,按照规定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大赛执委会仲裁委员会提出。仲裁委员会需认真受理选手申诉,并将处理意见通知领队。

    3.大赛执委会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,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,违者按弃权处理。

    青岛滨海学院医学院

   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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